变卖竞拍公告
射洪市人民法院
关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金宸南康花苑6幢二单元702号房产”的变卖公告
射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4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射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25/01?spm=a213w.7398554.filter.2.6d2d20113iqedR&category=50025969&auction_source=0&st_param=-1&auction_start_seg=-1,户名:射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金宸南康花苑6幢二单元702号房产,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变卖价:131600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1.本院已通过定向询价方式确定财产参考价,上述房产的参考价为168180元。定向询价通知书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产过户所涉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签收拍卖成交裁定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法院无涉。本次拍卖所展示的财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现场情况以实际为准。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公告、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
4.本次变卖不包含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等。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内,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实际坐落地址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及位置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6.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变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产权证的资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将严格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关于拍卖财产相关过户手续、过户税费及限购政策等,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若因竞买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尾款的,按悔拍处理。
7.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6月21日前向法院提交,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一个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参与联合竞买的各个主体,须在竞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法院提交完整、合法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在经本院审核确认竞买资格和代理资格后,方能报名参加竞拍。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本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400-8284666(同伦辅拍)、16608259391(辅拍人员),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看样截止时间:开拍前三天)。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三天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五、本次变卖为60日,期间一旦出价则进入24小时倒计时,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本院已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关变卖财产的公告时间及起拍价等。无法通知的,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6月21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款项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特别提示: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款项金额在100000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款项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款项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款项,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款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二、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份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射洪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帐号:118537861979023027;开户联行号:104662262009)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本院通知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变卖预缴款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河东开发区美丰大道东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若本次拍卖信息更新后,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8256681567
联系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河东开发区美丰大道东段
射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金宸南康花苑6幢二单元702号房产,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产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法院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之后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个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法院备案: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之后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变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6月21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变卖预缴款以上)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产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份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射洪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帐号:118537861979023027;开户联行号:104662262009)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本院通知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河东开发区美丰大道东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个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承担情况详见《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8256681567
联系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河东开发区美丰大道东段
射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