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3)桂0521执3967号
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定于2024年6月29日10时至2024年6月30日10时(若延时至延时结束)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79/05,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上依法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合浦县廉州镇公园路333号东方国际19幢一单元2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9)合浦县不动产权第0032003号】,房屋建筑面积:141.18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21.71平方米。
二、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广西龙辉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预约电话:18377935530(龙辉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的,则自动迟延5分钟,直至再无竞买人出价。
五、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
竞价时间: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6月30日10:00(若延时至延时结束)。
起拍价:460000元(网络询价:542273元),保证金:92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六、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风险告知:
1、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规划、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咨询,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导致的拍卖标的物办理过户不能、规划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符合办理过户手续的,本院将出具相关文书予以协助办理。
2、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面积、尺寸等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拍卖成功后按现状交付。标的物现状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拍卖标的物存在的其他瘕疵,竞买人应自行前往实地了解或者向相关部门咨询,本院不承担瘕疵担保责任。
4、物业欠费情况说明: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标的物原权属人承担,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如因标的物原权属人原因导致标的物未能正常交付的,则交付前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原权属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竞买人应自行前往相关物业管理处或者水电费管理部门了解,以实际欠费为准。
七、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如需委托他人代为竞拍的,需在拍卖开始七日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否则,成功竞买人即视为买受人。
2、竞买人需要注册有支付宝账户,无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3、竞买人须在自己的账户里储蓄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列账户(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账号:
617185464087。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除锁定。保证金在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4、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可以通过网络支付,也可以通过传统方式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5、买受人在拍卖成功后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时不得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若低于原拍卖价,差额部分及其他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6、在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税费的负担
1、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2、办理成交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所需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出卖人(标的物原权属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30日内先行代缴,然后凭缴税(费)票证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逾期缴税(费)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接收以物抵债的,所需缴交的税费承担方式与拍卖成交的相同。申请执行人垫付了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执行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九、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拍卖开始七日前向本院书面申请。
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的,请于拍卖开始七日前内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标的物的交付: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款后,本院向买受人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并在法定期限内将拍卖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并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监督电话:0779-7216192(吴法官)
末院地址:广西合浦县迎宾大道138号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377935530(龙辉拍卖)
合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
竞 买 须 知
合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79/05,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七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竟买之日起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合浦县人民法院(地址:合浦县迎宾大道138号,合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账户账号:
617185464087 请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号,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79-7216192吴法官
合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